發布時間:2025年08月08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服務天津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與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推動仲裁理論與實踐深度融合,天津仲裁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仲裁辦”)與天津師范大學仲裁研究院(以下簡稱“仲裁研究院”),誠邀各界專家學者積極參與2025年度研究課題申報。現將申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課題定位
本次課題以“服務仲裁實踐、推動制度創新、促進理論發展”為目標,聚焦仲裁領域前沿問題、實務難點及行業需求,鼓勵跨學科、跨領域研究,形成具有前瞻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為天津仲裁事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申報條件
1.主持人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實際工作經驗,具備獨立開展和組織協調指導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夠作為研究課題實際主持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任務。
2.成員須是從事法學研究的專家學者和從事實務工作的業務骨干。
3.在1個自然年,主持人只能申報一個研究課題,其他成員參與研究的課題不超過2個。
三、選題范圍
申報課題可以圍繞2025年年度研究課題參考選題方向自擬題目,也可以聚焦仲裁實務、理論前沿、熱點問題及發展動態自行確定選題。
參考選題方向:
1.“一帶一路”背景下國際工程仲裁的本土實踐與創新路徑
2.中國加入《新加坡調解公約》后仲裁與調解的銜接機制研究
3.互聯網仲裁的立法完善與電子證據規則重構
4.數據交易利用領域仲裁理論與實踐研究
5.環境資源領域商事仲裁疑難問題研究
6.新公司法背景下公司爭議仲裁解決疑難問題研究
7.售后回租型融資租賃合同糾紛的仲裁實務問題研究
8.作為金融衍生工具的股權收益權法律問題研究
9.跨境數字貨幣交易與投融資領域的京津冀地區金融創新中仲裁制度適配性研究
10.低空經濟領域仲裁理論與實務問題研究
11.國際仲裁機構“早期駁回”制度對中國境內仲裁機構的借鑒價值
12.船東目的港集裝箱“滯期費”仲裁規則研究
13.對全國海事仲裁機構經驗借鑒與案源優化拓展創新性研究
14.國有企業參股的非國有企業股權“進退”定價規則沖突及解決路徑研究
15.仲裁收費制度改革研究
四、申報要求
(一)課題設計
研究目標明確,內容具體,擬解決的關鍵問題清晰;研究方法科學,論證充分,體現對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的回應,體現全面推進仲裁事業發展的實際需求,所提建議具有決策價值和應用價值。
研究周期:立項后至2025年11月30日。
(二)成果形式
課題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報告、論文等,研究報告不少于1萬字,并提供1000字以內的核心觀點摘要;論文發表需注明“天津仲裁委員會2025年度研究課題資助”。
(三)經費預算
每項課題研究經費總額為1萬元。
五、申報程序
(一)材料提交
《2025年天津仲裁委員會年度研究課題申請書》(附件,需加蓋課題主持人單位公章);
主持人職稱、職務或者資歷證明,團隊成員簡介及相關研究成果(復印件)。
以上材料掃描為電子版(PDF格式)發送至郵箱:tsdzcyjy@163.com,郵件主題注明“2025課題申報-申報單位-課題名稱”;紙質版(一式7份)郵寄(郵政EMS)至以下地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延長線393號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收件人:王慧,電話:18361227832。
(二)截止時間
2025年8月22日17:00前(以郵件/郵戳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六、評審程序
(一)初審
仲裁辦會同仲裁研究院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剔除不符合要求的課題。
(二)組成課題評審組
仲裁辦會同仲裁研究院共同組織法學、仲裁領域專家,確定課題評審組成員,組成課題評審組。
(三)專家評審
組織課題評審組對通過初審的課題進行集中評議和匿名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審,重點考察選題價值、研究設計、團隊能力等,擇優立項。
(四)立項公示
根據評審結果確定擬立項課題名單,在天津仲裁委員會官網、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正式立項。
(五)課題委托
仲裁研究院受委托與課題主持人所在單位簽訂研究課題委托合同。
七、課題管理
(一)結項要求
課題需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研究,提交研究報告、論文和研究成果內容提要。結項時須提供對成果的中國知網的重復率檢測報告,比例不超過20%。
仲裁研究院將組織專家評審,驗收合格后頒發結項證書。
(二)成果推廣
優秀課題成果將在天津仲裁委員會和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官網、微信公眾號、《中國法治》《民主與法制周刊》《天津濱海法學》等平臺與刊物進行平臺推廣,通過舉行專題研討會、試點應用與效果評估促進轉化,并擇優推薦至司法行政部門等實務部門參考應用。
八、經費支付
(一)課題經費由仲裁辦撥付,分兩期支付:
課題立項后,委托合同簽訂45日內,甲方向課題組主持人所在單位支付40%研究經費。
課題組最終研究成果經評審組結項評審,結項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的,再向課題組主持人所在單位撥付60%研究經費。
課題研究經費專款專用,研究課題組主持人所在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擠占及挪用。
(二)經費使用需符合相關規定,主持人所在單位履行對研究開展的管理職責,確保專款專用,接受審計監督。
(三)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天津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研究課題管理辦法》執行。
九、聯系方式
天津師范大學仲裁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延長線393號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
聯系人及電話:
王 慧 18361227832
張金蒙 13785574900
郵箱:tsdzcyjy@163.com
天津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天津師范大學仲裁研究院
2025年8月8日
附件:2025年天津仲裁委員會年度研究課題申請書(刊發).doc